二 成绩考查法
据各项规程的规定,凡中学校师范学校及职业学校,学校考查学生的成绩,分:(1)日常考查,(2)临时试验,(3)学期考试,及(4)毕业考试四种。第一种,包括口头问答、学习练习、实验实习、读书报告、作文测验、调查采集报告、其他工作报告及劳动作业九项。第二种,由担任各科教员随时于教学时间内举行,每学期至少举行二次以上,普通叫做月考。第三种于每届学期终,各科教学完毕时举行,所考范围以本学期所教学者为限。第四种于规定学年修满后举行,所考范围以本校所定全部课程为限。
民国中山大学毕业证书
三 成绩计算法
学校对学生成绩的计算法,分:(1)平时成绩,(2)学期成绩,(3)学年成绩,及(4)毕业成绩四种,各科日常考查成绩与临时测验成绩相合,叫做各科平时成绩;日常考查成绩在平时成绩内占三分之二,临时试验成绩占三分之一。各科平时成绩与学期考试成绩相合,叫做各科学期成绩;平时成绩在学期成绩内占五分之三,学期考试成绩占五分之二。学生各科学期成绩的平均数,作为该生的学期成绩;每学生一二两学期的平均数,作为该生的学年成绩。每学生各学年成绩的平均数,与其毕业考试成绩相合,叫做毕业成绩;各学年成绩的平均数在毕业成绩内占五分之三,毕业考试成绩占五分之二。除以上四种成绩外,由官厅举行毕业会考的成绩,与学校毕业成绩相合,叫做毕业会考成绩;学校各科毕业成绩在毕业会考成绩内占十分之四,会考各科成绩占十分之六。以上各项成绩,均以百分法计算,并规定以六十分为及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