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原 文
子曰:“众恶之①,必察焉②;众好之③,必察焉。”
注 释
①恶:讨厌,憎恨。②察:仔细看,调查研究。③好:喜欢,与“恶”相对。
译 文
孔子说:“大家都厌恶他,我必须考察一下;大家都喜欢他,我也一定要考察一下。”
读解心得
这一章的主题与“子路篇”第二十四章相似,都是讲好恶评价的。无论众人都厌恶还是喜欢一个人,都要进行细致的考察,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轻易评断。《论语正义》:“故圣人之施舍也,不必任众,亦不必专己,必察彼己之所为,而度之以义,或舍人取己,故举无遗失而政无废灭也。”一个人的好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也会是个动态变化的情形,因此也不能随意“钉”死一个人,需要一种明智、一种胸怀去评价一个人,更何况人世间的事岂是一朝一夕就能说明白的呢?
(二十九)
原 文
子曰:“人能弘道①,非道弘人。”
注 释
①弘:发扬。
译 文
孔子说:“人能够使道发扬光大,不是道使人扬名。”
读解心得
《论语正义》:“道随才为大小,故人能自大其道,即可极仁圣之诣,而非道可以弘人。故行之不著,习矣不察,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则仍不免为众。”人能够使道发扬光大,强调人的积极能动性,修养自身、扩充自己、提高自己,才能“弘道”;反过来,如果自身不努力,道是不能帮助你出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