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在全身的皮肤烂掉之前,我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负责看管我的两条野狗中的其中一条,犯了大灰当初的毛病,那几日总是偷偷逃港去跟另外一条野狗约会。这样,我的机会便比原来大了很多。
我知道,天亮之前是犬类最容易放松警惕的时候,所以,先前一整天我都趴在地上睡觉,一动不动地攒体力。为此,负责看管我的那条野狗还以为我死了,上前来踢了踢我的屁股:“嘿,不会是死了吧,你可不能死,丢丢交代过我们的,不能让你死了,也不能让你舒服地活着。”
瞧他那没文化的样吧,简简单单一句话说得拖泥带水,用一个成语不就可以代替吗——生不如死!
我知道,丢丢恨我,来自于巨大的心理落差,和隐藏在骨子里面不愿意承认的深深的畏惧。
最初,他在我面前说一不二,有好吃的必须他先吃完才轮到我,有好看的美女,必须他吹响第一声调戏的口哨……
后来,我当了首领。
他必须小心翼翼,担惊受怕地维系那份可怜的友情,以求保全自己。
所以,那时的他便对我恨之入骨了吧。
他不能接受那个曾经被他呼来喝去的小家伙翻身做主人,在自己面前颐指气使这个现实。
现如今,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他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