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畜美貌乳母;不彰艳妾名;奴婢不令同处食,同室卧;不畜艳婢;不畜俊僮。
不藏戏文小说;不藏美女图像;不藏乐器。
(十五条,初防意外事,次婚嫁等事,次妾媵等事,末器玩等事。)
世讳第九
父子同居防聚麀;兄弟同居防乱宗。
亲戚同居防乱姓;室女通外防闺丑。
(四条,初防伦纪之坏,次防德名之损。)
御下第十
宽待奴仆,常作子想,于诸媵婢,常作女想。
妻不在家,婢媵不卧寝室;脱靴帽、换衣服,勿用婢;洗男子溺器,不用婢;奴仆早婚配;新婚者不远遣;婢媵父母备价来赎,速还其券;家生女,听仆遣嫁;奴婢通奸,宜远逐之,勿酷毒拷掠;骂奴婢,不及其父母妻室,彼若骂他人,亦严禁之。
(十条,初总言存心之厚,次备列家政之宽。)
译文
绝邪第一
妓女不许入门,梨园不许入门,赌博携妓的人不许入门,师巫不许入门,药婆不许入门,卖淫具的人不许入门。(共六条。初杜绝能淫之辈,次断绝导淫之缘。)
避嫌第二
同胞兄弟,不入寝室;嫂叔相见,笑不露齿;男女五岁不同卧,十岁不同食;不互穿小衣;出嫁姊妹,不至其卧房;从堂姊妹嫂叔,不单独见;服外姊妹不相见;抱幼妹、侄女,不裸体,不吻嘴;女子无故不见姑夫;妻之姊妹不相见;婿至外家,不进内室;妾之兄弟,不见主母。养媳虽幼,勿使共食;非至戚,内外不通问;非大礼,内外不通问。(共十五条。初同姓,次异姓,末同异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