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范学堂
师范学堂为培养师资而设,分初级、优级两类,另有师范传习所、讲习所等临时性的教师短期培训学校。初级师范学堂培养小学堂教员,每州、县必设一所,先在省城暂设一所以为提倡;优级师范学堂培养初级师范学堂和中学堂教员及管理员,在京师与各省城各设一所。1909年,全国有各类师范学堂415所,学生28572人。著名的有南通通州师范学校(1902年)、南京两江师范学堂(1903年)、上海龙门师范学校(1904年)、直隶北洋师范学堂(1906年)等。
(三)实业学堂
实业学堂为实业教育而设,有实业教员讲习所、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商船学堂等类,各类又分高、中、初三等,各省酌量地方情形随时兴办。1909年,全国有各类实业学堂254所,学生16649人。
(四)法政学堂
法政学堂是适应新政的发展尤其是预备立宪急需新式政治人才的需要而创办的。1907年初,学部筹设京师法政学堂所拟章程规定,法政学堂“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为宗旨”,分预科、正科与别科。预科两年毕业后升入正科,分习政治、法律两门,各三年毕业。另附设讲习科,为吏部新分及裁缺人员短期培训,一年半毕业。据统计,1904-1909年全国各省共设立法政学堂22所,按设立时学额或招生人数,共计3411人。除直隶、两江设有两所外,其余多数省份各设有一所。